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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直管学校管理规程


2006-5-23 17:40:02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发[2005]12号文件《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昆明市教育综合改领导小组昆教改[2005]11号文件《关于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改革与发展方案》批复精神,按照昆明市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职业教育法》和《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为确保集团直管学校的顺利运作,特制定本规程。

一、集团名称、性质和管理体制

以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为主,昆明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参与,联合部分县区职业学校和有关企业组建,成立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隶属于昆明市教育局领导下的一个管理机构,上对昆明市教育局负责,下对集团成员单位负责,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办学实体。职教集团总部设在昆明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昆明市瓦仓西路16号)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昆发[2005]12号文件《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实行理事长负责制,集团内实行集团、学校两级管理,按照“集团制定标准,两级法人,分级管理,独立核算,集团调控,统筹资源”的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市场、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办学;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产教结合、校企结合,加强县域、校际教育合作,多层次、宽领域办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灵活多样的办学模式,培养适应昆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为下岗、转岗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服务,力争成为省、市部分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成学历教育、职业培训、技能鉴定一体化的中等职业教育集团,更好地为新昆明经济建设服务。

三、改革发展目标

通过改革和集中建设主教学区,把职教集团发展成为办学规模较大,办学理念超前,办学形式灵活多样,管理科学规范,特色鲜明,教师队伍精良,学生全面发展的云南窗口、西南一流、全国知名的职教集团。实现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的突破性发展。

1、建成职教集团。三年内职教集团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达到5000人,各种短期培训人员达到3000人次以上;在新校区建成后,集团办学规模定位为学历教育在校学生8000人,各种短期培训人员达到5000人次以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2、建成新校区。通过财政投入、置换闲置资源、后勤社会化、贷款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新征土地,完成新校区建设工程。

3、构建新机制。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发[2005]12号文件精神,引入企业或社会力量办学好的管理办法,建立职教集团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分配、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办学布局

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下设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昆明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两所直管学校。

五、组织机构设置及编制

(一)组织机构设置

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设立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为职教集团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理事长为集团法人代表,常务理事会为集团常设机构,负责集团的日常事务管理。集团理事会成员由集团常务理事会成员和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集团常务理事会成员由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昆明旅游职业高级中学部分领导组成。常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部、计划财务部、招生就业部、培训部、集团直管学校。各机构负责人由集团理事长提名,党委考察,常务理事会聘用。集团直管学校下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实训设备管理处、培训处。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设立党委,负责集团和直管学校的党务工作,党委委员按党章有关规定组成。党委下设4个支部,分别为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部党支部、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二部党支部、昆明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

(二)编制

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常务理事7名,理事若干名。集团常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招生就业部、教学质量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培训部各设主任1 名。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直管学校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设校长1名,副校长1—2名,昆明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设校长1名,副校长1名。直管学校下设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实训设备管理处、培训处各设主任1 名。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党委委员7名。两个直管学校各设党支部书记1 名,离退休支部设党支部书记1名。

(三)干部任免程序及任期

理事长、副理事长、党委书记、副书记由市教育局党委和行政考评选任,任期三年。常务理事由理事长提名,集团党委考察,报市教育局备案,由理事长聘任,任期三年。集团常务理事会下设机构负责人由集团理事长提名,集团党委考察,常务理事会研究,理事长聘任,聘期一年。直管学校的副校长和下设的教务处主任、学生处主任、后勤处主任、实训设备管理处主任、培训处主任由直管学校校长提名,报集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由学校校长聘任,聘期一年。各校、部、处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按定编、定岗、定责、定员的原则调整聘任。

六、职责

(一) 集团的职责:制定各直管学校的发展整体规划和目标、任务;统筹、调配集团各直管学校的干部、人事、财务、招生、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学生实习实训、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推荐就业管理、校内外交流、校企结合、产教结合等工作。

(二)理事会的职责:制定和修改本集团章程;决定成员单位的加入或退出;制定集团年度工作规划方案;审议年度工作报告,通过集团常务理事会或理事提出的议案;对发展规划和办学模式、办学方针和办学目标、培养目标和培养形式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制度和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专业规划、布局调整等专业建设工作;研究集团的合作办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和目标;研究教师互聘、学分互认、实训基地建设、资源共享及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重大事项。

(三)常务理事会的职责: 执行理事大会决议;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规划方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向理事大会提交职业教育发展有关议案;审议和接受新的成员单位;决定理事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主要内容。
   (四)理事长的职责:支持召开理事大会和常务理事大会;主持实施集团年度工作方案;向理事大会做年度工作报告;主持集团日常工作。
  (五) 副理事长的职责:协助理事长工作,完成理事长交办的任务。
   七、干部、人事管理和经费划拨及管理

成立后的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干部、人事由集团实行统一管理。办学经费由市教育局直接划拨,经费和财务逐步实行由集团统一管理。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为昆明市教育局预算下一级核算单位。昆明市中等职业教育集团计划财务部作为集团一级财务机构,对集团直管学校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计划财务部部长协助学校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昆明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校为集团领导下的二级财务核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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