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县1995年实现 “两基”目标,1998年普及中小学实验教学,通过省政府“实验教学普及县”验收。实现“两基”目标十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两基”和中小学实验教学普及工作作为政府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政府行为,落实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狠抓保学控辍工作,提高“两基”水平;创选条件,充实装备,提高“普实”水平;狠抓两支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育科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安全管理,使“两基”工作不断得到巩固和提高。
十年来,呈贡县投入经费8514.5万元,建校舍92178.59平方米,排除危房6545平方米,收缩一师一校教学点,建成中小学教学实验室73个,创建省优级学校小学2所,初中2所;创建省一级示范初中1所,示范小学1所,一级示范幼儿园2所;在教育系统创市级文明单位23个,县级文明单位13个,省级文明学校3所,市级文明学校20所,县级文明学校33所;全县学校创建并保持“无毒学校”。小学入学率、15周岁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初中毛入学率、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义务教育完成率、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等各项指标均达到和超过省教育厅有关标准,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省政府教育督导团专家通过认真检查,对呈贡县的“两基”和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呈贡县“两基”和实验教学普及工作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验收合格,是该县教育事业自1995年基本“普九”实现“两基”目标以来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